昭通市中医医院城乡居民医疗费用报销政策

发布时间: 2020-08-03

作者:昭通市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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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昭通市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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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普通西医门诊:30%,普通中医门诊:50%,年度封顶线:4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一)基本医疗保险:起付金:600元,规范转诊转院的报销50%,不规范转诊转院的报销40%,年度封顶线15万元。

(二)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起付金为5000元,参保人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累计超过5000元的,5000元至50000元之间的部分报销60%,5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80%。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封顶线为30万元。

(三)生育医疗待遇

1.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支付:顺产2000元、剖宫产3000元。

2.小于4个月病理性流产的,按800元/例包干支付,大于4个月且小于7个月病理性流产的,按照1200元/例包干支付,大于7个月生育或病理性流产的按顺道待遇报销,伴有以下规定并发症的按普通疾病住院报销。规定并发症有:异位妊娠(宫外孕)、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各种原因引起的产产、产中或产后出血、子宫破裂、羊水栓塞、重度产裖感染。

3.生育包干费用不纳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累计。

三、规范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必要性与经办机构

(一)规范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必要性。普通城乡居民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优先选择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对病情严重,确需转院到县外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需要到以下经办机构规范办理转诊转院手续,逐级向上级医院转诊;对长期居住在异地的城乡居民、外出务工人员、大学生,需向乡镇(街道)社保服务中心或县医保局申请异地安置备案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才能享受规范转诊转院优惠政策。 

(二)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经办机构

1. 市内三级医院转诊转院经办机构:各县区人民医院、县区中医医院及二级民营医疗机构。

2. 市外省内三级医院转诊转院经办机构:昭通市中医医院、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各县区人民医院、县区中医院、各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3.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审批经办机构: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和各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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