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中医药大学附属昭通市中医医院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复试是在初试基础上进一步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学术倾向、培养潜质、创新精神以及综合素质的重要环节, 事关今后培养质量。为了不断增强我院研究生招生的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保证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选拔出优秀的硕士研究生,根据《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云南中医药大学附属昭通市中医医院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设置领导小组、监察小组、办公室,因涉及保密原则,详见纸质版附件。
二、招生专业计划
实际录取人数以上级下达指标为准。
三、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一志愿考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详见附件《2025年云南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按方向划定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按方向复试录取;按专业划定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按专业复试录取。
四、复试工作安排
(一)学院复试日程
3月25日学院组织选聘的复试工作人员培训;
3月25日以及在正式复试前组织全体复试组成员培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整个复试流程进行模拟演练,确保所有工作人员应知应会;
3月25日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月26日正式复试,包含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二)复试分工职责与行为规范
学院按照随机确定复试组组成人员的原则确定学位点复试组成员名单,复试组考官不少于5人,另配备秘书1人,名单不对外公开,并报研究生处备案。面试考官原则上以硕士生导师为主,若导师不够,可由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相关学科骨干人员参加,复试组成员按相关要求执行回避制度。
全体复试人员培训内容包含学院复试录取办法、通知及相关政策、业务、纪律、保密等方面的内容,使所有复试相关人员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使复试组成员明确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培训过程全程记录,有据可查。
(三)复试过程
1.复试的形式、方式与要求
(1)按照学院实际、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等情况,确定2025年复试采用考生到学院进行现场复试的形式。
(2)复试的方式: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的具体要求为:
①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操作技能,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综合运用分析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等。
②实践能力考核与面试一同进行,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时间不少于5分钟。
③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④复试组同时对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与面试进行打分。
复试过程中各学位点复试组成员认真填写各项复试评分、情况记录表。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复试成绩,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对每一位复试考生做出客观的评价,写出评语。考核结束后,学位点复试组成员在相关评分记录表上签字,秘书收集并整理后,由各学院研招工作小组组长和监督工作小组组长审核后签字,在规定时间内交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⑤复试过程将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⑥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组的考核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⑦复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主动提及自己的毕业院校信息;复试组成员也不得打探考生的毕业院校信息,避免院校不平等。学院相关负责人依据权限掌握复试考生的整体信息,不能透露给面试组的其他导师。
⑧每场复试之前,考生需在候考室等候;每场复试结束之后,考试需要在休息室等候,在该批次复试结束之后,方可离开休息室。在候考室或休息室,考生都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
2、审查复试考生资格
(1)学院负责通知考生复试报到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中上传审查资料,考生报到时学院需要现场审查考生复试资格,查验考生上传材料的原件。其中,《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由学院留存备查。审查内容包括:
①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准考证。
③《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考生须提前审查盖章,盖章仅限档案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
④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a、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从封面到封底均需扫描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b、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⑤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
⑥所有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提交《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承诺书》。
⑦《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⑧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考生除提交以上①-⑦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本人与少数民族地区(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的单位(单位性质不限)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考生提交的《就业协议书》中的单位及签章,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一致,否则不予复试)。
⑨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往届考生除提交以上①-⑦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户口簿彩色扫描件和本人与少数民族地区(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的单位(单位性质不限)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考生提交的《就业协议书》中的单位及签章,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一致,否则不予复试)。
⑩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除提交以上①-⑦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
⑪非“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报考时选择定向就业的,除提交以上①-⑦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云南中医药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或《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承诺书》。
(2)在考生复试前完成考生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学院完成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后,需将审查情况书面报告交研究生处备案,对审查资格不符的考生应提出不予复试的具体书面意见。
(四)复试内容
复试的内容均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英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3个部分。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研招工作小组及学位点复试组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审查考生《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并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学院研招工作小组及学位点复试组可在与考生面谈时,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或采取其他方式了解。
学校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能力测试
英语能力测试包括日常英语听力、口语、专业英语测试三个部分,日常英语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基本听说能力,专业英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英语知识。
(3)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由基本素质考核和专业知识及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
基本素质考核(占综合素质测试分值的50%):主要考核考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考生的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
专业知识及技能考核(专业知识占综合素质测试分值的35%、技能考核占综合素质测试分值的15%):主要考核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五)复试过程管理
(1)学院高度重视复试导师的遴选、教育、培训、管理工作,选拔师德好、专业优、责任心强的导师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关键点必须符合要求,如面试时间要求、提问态度、政治立场要求等。
(2)学院要严格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各类复试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及“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做好台账记录,确保每一个关键环节都有痕迹记录,可追溯。强化安全保障,提前组织复试环节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由学院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保存期3年,以备查阅。
(3)学院加强对考生的服务管理,在复试前通过短信、E-MAIL或电话录音等通知到每一位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按时参加复试。所有通知均要有考生收到复试通知的回复,并且要保存到录取通知书发放时。考前要逐一检查考生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六)体检
各学院复试结果公布后,组织拟录取考生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补录及需要复检的考生可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自行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体检报告提交给学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学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和体检结论,对考生提出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的明确意见。
录取考生入学时还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调剂工作安排
我院调剂专业待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再行确定。
(一)调剂条件
1.符合我院《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达到我院调入专业的复试成绩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中医[1057]和针灸[1059]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学术学位研究生考生不得调入中医[1057]和针灸[1059]专业学位。中医[1057]和针灸[1059]两个专业学位可接受互相调剂。
5.我校第一志愿不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学员,也不接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学员的调剂。
6.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在院校培养和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参加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属违约行为。我校第一志愿不招收也不接收此类学生的调剂。
7.我校不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独考试、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调剂。
8.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生源充足,不接收调剂。
9.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调剂仅接收报考公共管理专业的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调剂。
10.其它调剂规定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调剂政策为准。
(二)调剂要求
1.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综合考虑调剂复试工作安排,设定“调剂服务系统”锁定时间为36小时。
2.学院每批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3.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同一方向、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不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5.学院制定的调剂原则需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调剂工作。
6.学院每批次调剂缺额情况需报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在调剂工作实施前,由研究生处统一对外公布。
7.学院每批次初步选定的考生申请调剂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六、录取的原则与程序
(一)成绩的权重
1.入学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生的初试成绩占55%,复试成绩占45%。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英语测试占复试总分的30%,综合素质测试占复试总分的70%,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以总分6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入学考试总成绩(100%)为初试成绩(55%)与复试成绩(45%)之和。具体计算方法为:
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初试成绩÷5)×55%+复试成绩×45%
2.加分。根据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中的相关加分规定加分。
(二)确定拟录取名单的原则
学院计算出每位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按批次分学科专业,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将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分类排序。执行第一志愿优先录取的原则。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根据参加复试的批次顺序依次待录取。
学院研招工作小组根据复试英语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3个方面提出待录取意见,分为:
(1)复试合格,待录取;
(2)复试合格,若有招生指标空缺,则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递补待录取;
(3)复试不合格,建议不录取。
各学院研招工作小组在整个复试工作结束后提出待录取名单。
(三)确定录取名单的程序
研究生处汇总审查学院研招工作小组的待录取名单,提出拟录取建议名单,报校研招领导小组组长对拟录取名单进行总体审核认定后,由研究生处按相关规定在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录取
在教育部审核通过录取名单后,研究生处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信息公开
研究生处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的成绩)等相关招生政策及信息。
考生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研究生处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八、复试监督和复议
(一)保密要求
英语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的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其保密工作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回避制度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参加复试者,应予回避,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三)复试监督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查制度。纪检处负责对学校复试工作进行整体、全面、有效监督,学院监督工作小组负责对学院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研究生处、纪检处、学院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查,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
(四)责任追究
在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工作环节中,落实“谁参与,谁签名”制度,做实做细监督和追责工作。校研招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五)复试复议
若出现特殊或争议情况,需要另行解决时,由学院研招工作小组提出处理意见,报研究生处和纪检处,由校研招领导小组审核。
九、其它要求
(一)考生入校要求
所有考生复试在云南中医药大学呈贡校区组织,参加复试的考生入校时,须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准考证。
(二)学院复试场地要求
复试场地均在云南中医药大学呈贡校区格物楼,全程360度无死角录音录像。按要求提前布置好复试场地、物品准备等。
(三)应急处理
1.复试考生在复试期间如出现发热、乏力的情况,由工作人员带领考生离开复试现场,并联系校医院进行处置,按要求启用备用复试考场。
2.复试工作人员在复试期间,如出现发热、乏力等情况,及时妥善处置,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附则
(一)本实施细则由云南中医药大学附属昭通市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二)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照云南中医药大学招考相关文件、教育部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三)监督电话:昭通市中医医院教学管理科0870-2230698,纪委办0870-2230208。
通讯地址: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西段26号
研招工作小组组长签字: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友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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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急救电话:0870-21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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